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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配资炒股 守护“绿色活文物”

发布日期:2024-08-04 12:08    点击次数:104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免息配资炒股,是有生命的文物。如何以“我管”促“都管”,凝心聚力守护好这一“绿色活文物”,为“百千万工程”注入绿色动能,肩负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今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按照梅州市检察院“梅检益心”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20件,发出磋商函17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对94株古树完善相关保护措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1000多株古树名木落实常态长效保护机制。

  ●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吴敏

  摸排掌握底数

  精准锁定问题症结

  为全面了解辖区古树名木的相关资料,梅县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访了区林长办、区林业局,初步了解辖区古树名木的数量、属性、生长现场及管护人员等信息,掌握辖区古树名木系统普查、认定、备案、公布等情况。

  虽然目前区林业局已对辖区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并形成古树名木电子数据清单,一树一档建立完整的图文档案、统一编号悬挂古树信息标识牌等,为古树名木的管护提供了基本数据信息,但经梳理图文信息,发现仍存在杂灌、生活垃圾、虫蚁等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梅县区检察院对照古树名木保护名册,重点围绕古树名木的信息标识、保护标志、保护设施、日常养护及生长环境等情况,深入辖区19个镇35个村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经摸排发现,存在部分古树信息标识牌缺失、脱落、未更新或者信息登记错误,未设置保护标志和必要的保护设施,悬挂或者缠绕影响古树正常生长的物品,古树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水泥硬底化等损害古树生长的行为,树干腐朽、白蚁虫蛀需要及时救治等问题。

  推动源头治理

  以“我管”促“都管”

  古树名木是对一段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记录,失而不可复得。上述问题亟须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履职,强化对古树名木及生长环境的巡护监管、技术指导、保护责任等,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针对有关职能部门未完全尽到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古树名木受到“侵害”等情形,梅县区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磋商或发送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古树信息标识和保护设施,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古树生长的安全问题,加强对本辖区古树名木的巡查管护,强化古树的动态管理和分类救治。

  收到磋商函、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落实整改,及时组织排查,对辖区古树名木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修正、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古树挂牌工作,组织清除影响古树长势的安全隐患,划定保护范围、增设保护警示牌、因地制宜建设防雷保护设施,采取科学防腐、除虫等养护措施做好虫蚁防治和抢救复壮。

  持续跟进监督

  落实常态长效保护

  为让古树名木能得到常态长效保护,梅县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通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回头看”工作,确保公益诉讼办案实效。

  每到一处,检察干警重点查看树木生长态势、管护现状、标牌留存等各项情况。经过整改,古树“身份证”已换新,影响古树正常生长的隐患已清除,古树周围焕然一新,古树恢复了“昔日容颜”。

  在整改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还建立了协作机制,落实古树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巡查上报监管保护等职责,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推动古树名木生态资源保护常态长效。

  “以往总是有人往这古树周边倾倒垃圾,现在清理干净了,村民也自觉爱护古树,毕竟它承载着我们几代人小时候古树下乘凉、玩耍的记忆啊!”村民们感叹如今古树周边环境改善,得益于多部门的合力保护。

  古树名木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寄托着游子们的无尽乡愁。梅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免息配资炒股,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关注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发展,为持续守护当地绿色“活化石”贡献检察力量。